马灯舞俗称“打马灯”,属客家人独特表演艺术的传统舞蹈,也是兴宁大坪流行最早最广的舞蹈艺术品种,许多乡村都有自己的马灯团。马灯团由农民、工人、教师、学生、商人等许多阶层人数参与的活动形式。
马灯舞的红、白两匹马是用竹织成的马身,长约1.4m,用红布或白布围裹,再配上其他颜色、线条、装饰物,马身中间骑坐部位留有能容一人腰围的孔,表演者把马套在腰间,并用布条绊在肩上,腿以下部位隐在马身中,在马身两侧各挂一块画有穿长靴的人腿的画布,看似骑马的姿态。
马灯舞主要由马灯小姐(花旦)、两个马郎官(生)、打浪伞小丑(丑)、车夫(末)、丫环(青)、引路长者(举灯笼)等,有纸马、花车、鲤鱼、雄鸡、花扇、丝巾等道具,同时有锣鼓、二胡、笛子……等乐器伴奏。马灯舞含“十二月古文(打四围)、拆字、打五更、补缸”四个环节,整场节目有说有唱、有歌有舞,曲调是独特马灯调。流传中逐步形成韵调欢乐祥和、抒情格局,引用通俗易懂的客家歌声和语言,歌颂农民一年四季的农事活动,从正月唱到十二月,称为“十二月古文”,体现了客家农民艰苦耕耘,年头到年尾战天斗地的创业精神。用“拆字歌”的表演,歌颂了客家劳动人民相爱的纯洁情感。“打五更”再现了客家人夜以继日勤奋劳动的情境。“补缸”反映了客家人素有外出谋生求发展的创业志向。马灯舞四个环节都扣住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,表演艺术生动活泼,引人入胜,是大坪百姓形成喜闻乐见的民间传统艺术舞蹈。
马灯舞从明清期间,由江西传入梅州客家地区。相传,马灯舞源于东汉末年,是客家先祖为纪念、弘扬、发展、传承中原文化。而形成了具有独特表演艺术形式的客家民间传统的舞蹈。大坪马灯舞始于二十世纪初期,白文下(今屏汉村)的连塘美罗柏章等带领学生和农民先取材于民间传说编练了马灯舞: “天上玉皇大帝为视察民间疾苦,令公主小姐(花旦)、两匹战马乘坐四个卫士、公主的使妹两个(丫环)、为公主司伞一个(浪伞小丑),到了人间,用花车乘载公主,车夫推行,当地长者星夜举灯引路视察民情。”借这个情节编写了马灯舞,春节期间演出,博得百姓欢呼和喝彩,这一独特表演艺术逐步流传广泛。然后祠堂、大塘、朱坑、黄坑、白云、吴田等村,均已编练马灯舞演出。
大坪镇是兴宁市西北角的一个山区乡镇,由于马灯舞具有传统的独特风格,有恭祝民间添灯发财的好兆头,每当春节期间的元宵之际,最为演出的繁忙,随着岁月的迁移,这一艺术发展到周边地区。大坪的马灯舞,从解放以来,基本没有停止表演,只有文化大革命前后十多年中断了一段时间,大跃进的1958年冬,大坪马灯舞(仙女下凡颂公社为题),曾参加全国业余文艺汇演汕头赛区演出,获得了一等奖。这一文化奇葩永远辉映着大坪文化艺术生活欣欣向荣的发展。